植物科学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暂行)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以期严格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培养方案的规范和论证,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
各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要符合学校及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有关规定要求。培养方案的正式确定及确定后的临时微调都要完善审批程序。各系要明确各门研究生课程的建设负责人,逐步建立教学团队,不断完善教学大纲和教案。
二、明确教学安排程序及开课时间
1、秋季开学前,由学院联合其他学院,排定公共必修课(第2周开课),跨学院的专业必修课(第3周开课)。
2、开学第一周。师生见面会、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活动。研究生新生根据培养方案选课,形成个人选课计划。
3、开学第二周,公共必修课开课,学院统计学生的开课计划,形成每门课的选课学生名单,公共课由学院研究生办负责排课,选课少于5人的课程不排入课表,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完成教学。
4、第三周,跨学院专业必修课开课,课表初排。学院将开课统计表(选课学生名单)下发各系,由各系确定任课教师,再由任课教师与课代表沟通上课时间,进而完成整个课表初排。课表初排时,除已经陆续开课的公共必修课、跨学院的专业必修课外,其他课程均从第5周开始排课。
5、第四周,初排课表征求意见。涉及任课教师调整的由各系提出,其他上课时间的变更等问题由任课教师直接向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提出。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根据任课教师的意见,再次修订课表,并于周五前向学院全体教职工和研究生发布执行。由于每个专业内所选课程总数较大,每页的文字内容超出了A4纸的显示范围,所以不便于打印出纸质版课表,所以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公布。
6、第五周,研究生新生全面开课。
三、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
1、课表确定后,每位任课老师要按照课表要求,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保证教学时数和质量。
2、因事外出或重要会议需要调课(含顺延),需至少提前1周填写调课审批表1式3份,经学院主管副院长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所有调课的情况,均由任课教师通过课代表通知到全体上课学生。
3、各系(学科)要注意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每门课要建立2-3人的教学团队(组),能够减少因事、因会的的调课次数。
4、课程结束1周以内,各任课教师要完成考试、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研究生办公室打印成绩登记单后发给课代表,由课代表协助老师登录成绩,将任课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后的成绩登记单纸质版、试卷(作业)报学院存档。课代表协助办公室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后,学生可自行登录个人的管理系统查询课程成绩。
植物科学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14.9.19